5月29日,海關總署、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2019年93號公告,決定自2019年6月1日起,全面取消報關單收、付匯證明聯和辦理加工貿易核銷的海關核銷聯。
公告原文
關于取消報關單收、付匯證明聯
和海關核銷聯的公告
(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 公告2019年93號)
為深化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,完善貨物貿易外匯服務和管理,進一步減少紙質單證流轉,優化營商環境,海關總署、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,全面取消報關單收、付匯證明聯和辦理加工貿易核銷的海關核銷聯。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付和加工貿易核銷業務,按規定須提交紙質報關單的,可通過中國電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紙打印報關單并加蓋企業公章。
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執行,《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取消打印報關單收、付匯證明聯的公告》(海關總署、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52號)同時廢止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 外匯局
2019年5月27日
(來源:海關總署官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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